【创心服务 联通你我】青春逢盛世,奋斗正当时 |
中国通信网 |
时间:2011-05-06 |
信息来源:财新网 |
【财新网】(记者 徐明)
在免费使用两年多后,两部委已要求三大运营商自2011年5月1日起缴纳3G频率占用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网络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将从2011年起分四年逐步到位,其中2011年按25%收取,2012年按50%收取,2013年按75%收取,2014年及以后按100%收取。
目前,中国电信cdma2000分配的频率是1920~1935MHz(上行)/2110~2125MHz(下行),共15MHz×2;中国联通WCDMA分配的频率是1940~1955MHz(上行)/2130~2145MHz(下行),共15MHz×2。中国移动TD-SCDMA分配的频率是1800~1900MHz以及2110~2025MHz,共35MHz。
依据上述收费标准,中国联通、中国电信2011年分别须缴纳1.125亿元,2014年后各自每年全额缴纳4.5亿元,中国移动2011年则须缴纳1.3125亿元,2014年后每年全额缴纳5.25亿元。
此外,申请临时使用或使用研究试验用频段的营利性单位,按规定标准的20%收取,其他非营利性单位按规定标准的10%收取。频率占用费计收时间按照《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计价费[1998]218号)规定执行,即“频率占用费自频率分配或指配之日起按年度计收。不足三个月的按四分之一年计收,超过三个月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收”。而对使用范围受限频段(如只能用于室内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等)的单位,按规定标准的30%收取。
发改委表示,之所以这样安排,是考虑到我国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业务处在起步阶段,运营企业仍需加大投入。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网络频率占用费应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具体使用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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