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北京奥运会倒计时一个月,主办城市北京和香港、青岛、上海、天津、沈阳、秦皇岛等协办城市,围绕场馆、注册、安保、志愿者服务、交通等一系列赛事保障工作,正在全力做好准备。与此同时,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7日表示,我国将对未经许可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严厉查处。
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由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通知所称“转播”,指通过互联网或移动平台同步或不同步地传输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
通知指出,发现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版权部门将依法从快、从严处理。通信管理部门将根据版权执法部门认定的违法情况,依法实施停止接入、关闭网站等行政处理措施。广电管理部门将引导、监督、督促本辖区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不得违规使用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视音频节目信号。对于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知明确,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赛事及相关活动在我国内地和澳门特区的新媒体(互联网和移动平台)转播权已由国际奥委会独家授予中国中央电视台,未经授权许可,其他任何互联网和移动平台等新媒体均不得擅自转播。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可通过取得中国中央电视台网络传播中心授权的形式,合法使用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视音频节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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