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申请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的机构需满足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是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拥有明确服务区等6个条件,获批并颁发《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后方能实施服务。卫星节目运营机构不得向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授权节目代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购买和安装均应凭相关证明进行,不得进入社会市场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