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首歌的歌词是:星星还是那颗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山也还是那座山。其实对于用户来说:电视也还是那个电视。无论是digital tv; ITV;iptv 客观上并不能在用户体验上相较传统电视有质的突破,其彼此之间也事实上没有大的区别。因此,用户不会花心思去搞清楚他们之间到底有何不同。所以说,电视还是那个电视!
也许未来,就像PC,手机在我们的生活中承载越来越多的功能一样,电视的功能也将得到极大的扩展,但是任何事物被接受都需要一个过程。试想,如果在手机发展的过程中,在以通讯为主要功能的手机还没有普及的时候就推出带有操作系统的智能手机,势必曲高和寡。同理,互动电视服务的发展应按照用户接受度逐步launch,而不要试图把电视不当电视,在一开始就希望把电视当作可以取代PC,手机部分功能的“新型产品”。
在基于电视终端的服务设计上,大致应根据市场成熟度和用户接受度而在不同时期有所侧重。
基础层次是基于电视节目的延伸互动。这类互动对用户使用习惯影响不大,在使用和操作上比较容易。
第二个层次是与电视节目不直接相关,但是在电视终端上能够得到有效展示的服务。如电视购物,电视游戏等。
第三个层次是通讯服务。这个层次上目前出现的服务个人认为都不尽如人意,用户缺乏使用的理由。因为通讯是最高层次的交互,一定是人与人之间的交互,通讯一定需要较大规模的群体的认可与共同使用。而目前无论是IPTV还是数字电视,都缺乏大规模和互通这样两个必要条件。
总而言之,如果我们认同现阶段,电视还是那个电视,也仅仅是那个电视,那么基于电视的服务就应从这几个关键词展开:enterainment, choice, control, fami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