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从“华南虎照”当事人被判刑到“史上最牛房管局长”被立案调查,从深圳海事局官员猥亵女童被“双规”到浙江、江西、广东干部公款出国旅游清单被公布……一年来,网络监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进入公众视野。
然而,网络监督又常常卷入争议的漩涡。侵犯隐私权、虚假信息、扭曲夸大等种种问题一直备受诟病。
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应当如何看待这一新现象?两会代表、委员纷纷发表见解。
网络反腐门槛低
近日,广东肇庆端州区区长等人以“考察”为名出国公款旅游被曝光一事,给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留下了深刻印象:“我在网络视频上看得很清楚,他们去哪里玩,都是什么名字和职务,每天日程都有。公开挂在网上,纪检部门就得马上介入,否则无法交代。”
他认为,网络监督的力量大大压缩了“暗箱操作”的空间:“过去出了问题有人还可以封锁消息,而在网络时代,做了就很难掩盖,大家手机拿起来就可以拍,几分钟内就可以发送到网络上,立刻就会产生爆炸性效果。”
网络监督最大的优势在于其便捷性和广泛性,让公众多了一个自由表达的空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大法学院教授王曦说,跟其他表达意见的方式相比,网络监督所受限制最少,“门槛”最低,最接近百姓的日常生活。
多位代表委员认为,网络监督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种新形式。“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科技厅副厅长杜民说:“来自网络的监督,对政府部门是一个挑战,因为一个事情处理不好,便会在网络上放大。如果不适应,肯定很被动。”
莫让网络监督变成“网络暴力”
互联网自从诞生那一天起,就伴随着正反两方面的声音。已过去近一年的“姜岩事件”至今余波未消。
去年初,一篇帖子在各大网上论坛流行:一个叫姜岩的女人,因为“第三者”的介入跳楼自杀。姜岩的丈夫和“第三者”随即遭到“人肉搜索”,他们的住址、家人电话、公司情况等各类信息被公布,网上声讨铺天盖地而来。尽管当事人诉诸法律,但还是没能逃脱名誉、生活受影响的结果。“网络监督”和“网络暴力”常常只有一步之隔。王曦委员说:“正是因为网络监督的限制较少,一些网友可能会滥用这种监督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说:“假如网络的追索成为一些人以私利为目的的报复工具,网民无形中就成了别人的帮凶。”她认为,贪官和罪犯也有个人合法权利。违法犯罪、不道德行为是一回事,个人隐私是另一回事,特别是当事人的亲友更应该受到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说:“有的时候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网上就形成一边倒的舆论,也可能影响司法活动的公正性。”
网络监督要与司法互动
全国人大代表汪春兰认为,网络监督必须和其他监督渠道一起,才能形成合力,发挥更大的作用。外部监督必须和政府内部的体制建设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贪污腐败问题。
“把反腐倡廉的希望寄托在网民身上是不对的。假如网络监督成了反腐的主力,那说明现实机制出了问题。”杜民代表说。
王利明代表认为,网络监督的兴起,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部分群众现实诉求渠道不畅。法律才应该是解决问题的主渠道,网络监督只能起到补充作用。应该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和机制,在现有的合法框架内解决问题。
反过来,网络技术也为政府转变行政方式、改革相关制度提供了新的契机。王曦委员说,要使网络与现实的互动成为常态。网民有所表达,就是希望政府能够回应,否则表达就没有意义。政府应该对官员进行培训,教会他们如何正确对待网络意见,及时发现和疏导民间的怨气,不至于将问题越积越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