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肉搜索让FBI黯然失色”,美国《洛杉矶时报》曾如是评论。的确,在“真相渴求症”越来越频发的网络时代,任何引发民意不快的事物都将成为“人肉搜索”的对象。现在,“躲猫猫”事件网民调查团成员也未能幸免。
自20日“躲猫猫”网民调查团启动调查后,由于受到警方“调查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限制,其出具的一份无力调查报告让网友大呼“不解渴”。因调查团查看监控录像和会见嫌疑人的请求未能实现,开始有网友质疑调查团是宣传部门的托儿,整个事件是在作秀。在天涯论坛上,甚至有网友开始启动对网民调查团代表们的人肉搜索。
也就是说,“躲猫猫调查委员会”中的网民代表现在也不能避嫌了。甚至,一些网友对调查团人员身份的关注热度,已经超过了命案本身。当民意坚信官方的“ 躲猫猫”致死事件是不可能发生的时候,调查团出具的任何与此意见相悖,或者因相关因素制约而无力出具任何实质进展的报告,都将面对网络上的唾沫横飞。调查团人员本身能力的局限,政府牵头主导的此次调查,以及警方动辄“不能凌驾法律之上”的“尚方宝剑”,似乎注定了“躲猫猫调查团”成为一不能避嫌、二无法展开实质调查的尴尬牺牲品角色。
这似乎注定是一场悲壮演出。调查团人员在整个调查中缺乏专业表现,以及应对警方拒绝的无力,一时间被网友广为诟病。与此同时,调查人员的身份信息被披露出来,网友此次行动俨然一番针对权力的二次监督。然而,这样的做法,显然让许多网民已然忘记了此次网络舆论造势的初衷:一场对发生在特殊地点特殊事件的真相诉求,转向对政府和网民代表相互勾结的批判。这本身恰恰意味着对事件真相的追逐陷于某种错位。
这种“真相渴求症”的衍生症状,折射出民意指向的茫然。任何进驻事件中心的角色,民众一律用“孔雀胆”泡过的眼睛逐一审视,但凡有一点未能满足大家的心意,便一律杀无赦。虽然这种“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态度,一定程度也让处于事件漩涡中的角色不敢违背民意贸然行事,但却让民意指向的重点逐渐偏离事件的重心,仅局限于“见子打子”,而一些躲在暗处未敢置身其中的关键性力量,却渐然躲过民意监督的目光。
其实,在此次“躲猫猫”调查团事件中,警方所谓“调查团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托词”,就应该是民意指向的重点。既然调查团作为普通民众不具调看监控录像、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力,那拥有审查公安机关权力的检察机制,完全可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监督。而这样的程序正义,为何在此次事件中始终看不到呢?对事件发展能起到关键性促进意义的组织机构,始终淡然于民意指摘之外,独让“人肉搜索”来承担无法承受之重,实在是一种悲哀。
诚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所说,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失、渎职行为的检察监督机制,人大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体系不是没有,而是这些制度长期处于失灵或低效的状态。也许,正是因为这些制度的长期失灵,才最终导致民意指向的茫然——民众甚至不知还可以运用这些机构的力量。因而,现在急需的不是设计制度,而是把这些制度激活,让它们高效地运转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