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浮出水面,由广电负责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随后有协会向部委上呈报告,认为互联网电视监管方式不合理,或涉嫌行业垄断。三网融合后的节目监管能否采用完全市场化的方式?请看本期《家电纵深》:互联网电视内容不能完全市场化。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人民网视频访谈。最近三网融合的试点方案浮出水面,由广电负责IPTV集成播控平台负责管理,随后就有协会向相关部委呈上报告,认为互联网电视的监管方式不合理,涉嫌行业垄断,三网融合后的节目监管能否完全采用市场化的方式,今天就由帕勒咨询资深董事罗清启先生和我们共同探讨这一问题。欢迎罗先生做客人民网。
经过多轮的博弈,三网融合的试点方案已经明确由广电来负责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而电信部门获得的是IPTV手机电视等新媒体的内容传输权和分发权,您是怎样看待这一现象?
罗清启:这个分工什么也没有说明。说明各司其职,还是在各司其职。是一个自然的职能的延伸。
主持人:说明三网融合这一方案终于落定,大家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这一政策的实施。
有媒体报道,电子市场协会代表家电厂商向几个部委呈上的报告,任何互联网电视的政策的监管方式不合理,或存在涉嫌行业垄断,您是怎么看的?
罗清启:我不清楚他所说的垄断是谁垄断,谁涉嫌垄断。我觉得现在国内对这个监管有些误解。为什么呢?这主要是面对视频节目。广电是管什么的?广播电视。有节目的时候肯定是要监管的,我不管你在什么终端上。
未来的广播电视,显然广电监管的空间变大了,它的职责在本质上没有变,但是空间变大了。为什么?因为手机成为了电视,电脑也是电视,我们原来的传统电视也是电视,还有影院,都数字化了。这些不是电视的设备也成为电视了,也就意味着视频流动范围空间变大了。难道电脑上的视频,广电不监管吗?都是要监管的,这是必须监管的。这个监管涉嫌垄断,我个人感觉没有理由。电子市场协会这个报告站不住脚,这种说法没有确凿的证据。可能就是在技术面,硬件企业和内容供应企业有一些小的难以协调的地方,但是我们现在看到发牌照发了三家,实际上这仅仅是一些试点,还没有到大规模推广的时候,为什么说涉嫌垄断,我觉得是不准确的?因为视频的监管,关于节目的监管,它涉及意识形态的安全。就像我们现在看到的电影、电视,不能把它单纯作为一个娱乐节目来看,它在塑造国民的精神品质,动员一国国民这方面,它是很重要的一个工具,我们经常讲娱乐没有边,这是不可能的。娱乐没有它的使命也是不可能的。我们所说的寓教于乐,整个广电系统必须需要监管,需要严格的监管。但是这个监管不能说垄断,什么概念呢?垄断意味着某个集团、某个企业,某个企业群形成了这么一个对市场的控制,这是职能的监管,不是控制市场,是控制节目的一种安全。比如我们的教材是教育部编写的,教育部对教材的编写涉嫌垄断吗?我们的金融政策是人民银行监管的。我们根据我们国家利益的需要去调整我们的金融政策,整个金融发展的状况调整我们的金融政策,难道我们现在金融政策要出现有几个部门管而去竞争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