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八类人员被纳入失业人群
我市调整就业优惠政策
《大庆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于11月2日正式出台,未就业大学生等八类人均被纳入失业人群。这意味着,即日起,他们不仅可以获得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在交纳医疗、养老保险时,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的人,符合条件的还将获得3-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八类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
以往,我市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求职证》的人员,均可享受一定的就业优惠政策。但在享受政策上,两类人员略有不同。为了便于更多的求职者享受到就业优惠政策,进行有效管理,新规定将对符合条件的持有上述两证的人群,发放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按新规定,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八类人员,都应进行失业登记,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其中包括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人员;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灵活就业转失业的;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复员转业军人;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本市农村进城务工的失业人员;其他符合规定的失业人员等。
凭证才能享受各种优惠
新规实施后,所有纳入失业登记范围的人员,将获得更多的优惠政策。
据介绍,其中,包括在我市获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我市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要指各区、县下设的11家人力资源市场以及街道、社区、乡镇村劳动保障平台,纳入失业登记范围的持证者不但可以获得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还可免费参加人力资源市场定期举办的各类招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