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引人才来深就业创业,深圳在去年9月专门出台了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1+6”文件,其中一个配套文件就是《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昨日,深圳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别就落实来深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就业问题的职责分工、解决方式和办理程序等方面进行明确。
据了解,深圳去年起出台的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1+6”文件,把来深的高层次人才分为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3个等级,分别在人才的等级认定、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6个方面为各类人才度身订造了一套完善的服务体系,以确保高层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获悉,自“1+6”文件实施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深圳已经审核认定了高层次人才1136名,其中国家级领军人物68人,地方级人才587人,后备级人才481人。
“接受认定并顺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基本上符合深圳的产业机构需求,以高新技术产业、物流业、金融业和文化产业等4大支柱产业的人才为主。”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通知》规定,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工作,将依据高层次专业人才的等级及其配偶的条件,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分别采取公务员选调,职员、雇员公开招聘和直接聘用等方式,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以及纳入就业援助体系等方式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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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领军人才配偶通过以下方式统筹安排就业:
1.属市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在符合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指令性安排到市机关或事业单位;
2.属其他人员的,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招聘;其参加市事业单位选聘的,可不限身份、专业技术资格和学历条件;应聘市、区有关部门设立的公益性岗位或雇员岗位的,可直接安排聘用。
以上方式仍无法解决就业问题的,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和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地方级领军人才配偶通过以下方式协助就业:
1.属市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指令性安排到市机关或事业单位;
2.属其他人员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资格,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可参加市事业单位选聘。
后备级人才配偶通过以下方式协助就业:
1.属市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资格,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可参加市事业单位选聘;
2.属其他人员的,安排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公益性岗位定向招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