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内蒙古采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新增就业18.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8%,低于年初确定4.2%的目标。
今年以来,内蒙古采取允许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鼓励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措施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截至9月底,内蒙古共认定困难企业148户,涉及职工16.9万人。缓缴社会保险费30652.2万元,减征社会保险费22463.1万元,支付社会保险补贴2784.2万元,支出岗位补贴4872万元,支付培训补贴84.3万元。
同时,内蒙古开展“就业援助周”“春风行动”“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农村牧区“零转移家庭”就业专项援助等活动,提升就业服务水平。截至9月底,内蒙古共转移农牧民就业230.4万人,培训城乡劳动者52.7万人,已有25.4万名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的农牧民工返回城市打工,已有6.4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今年以来,内蒙古在建筑业、家政服务业、交通物流业等8大行业组织开展劳动就业示范和带动工程,进一步促进就业、再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