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莉透露,今年全省城镇新成长劳动力达到77.7万人,而今年我省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总数约60万个,两者相比,劳动力供求缺口达17.7万个。
为了促进就业,我省制订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草案)》,并提交此次大会审议。拟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把就业人数和控制失业率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同时,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方面。《办法(草案)》还规定,对零就业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确认属实的家庭中至少1人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