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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信网 |
时间:2009-08-05 |
信息来源:苏州日 |
8月,是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办理“报到手续”、未就业者办理“就业推荐登记”的日子。毕业生“报到手续”及“就业登记”该如何办理呢?
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高校毕业生在苏找到工作后,都应到各市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及开具落户证明”。办理“报到手续”需提供的材料有: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表。而凡市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办理落户手续则需提供:合法固定居住场所落户,高校毕业生应到其合法固定居住场所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没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的外地籍高校毕业生应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集体户口挂靠手续。已有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可持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落户证明,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为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按照规定,无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如接收外地籍高校毕业生在3人及以上的,可至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办理落户手续;如接收外地籍高校毕业生在2人及以下的,由高校毕业生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由用人单位向其人事代理部门申请办理集体户口挂靠手续。
此外,省内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落实到市区教育系统从教的,应直接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处办理报到手续、落户手续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省外师范类及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市区教育系统从教的,应先到苏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并开具落户证明,再转至市教育局办理人事关系转接及落户手续。
苏州籍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若8月1日还未实现就业,可去各市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就业推荐登记”。需提供的材料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空白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家庭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个人求职简历。
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学校毕业后,还可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以及毕业证书原件至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以及有条件的社区、村劳动保障站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生源地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的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填写《苏州籍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登记表》(可在苏州市毕业生就业网上下载),至所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推荐登记手续,或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苏州市干将西路298号7号窗口,办理就业推荐登记手续。
对于未就业毕业生进行登记的,我市区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将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需求信息,尽可能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三次就业推荐。对于苏州籍特困家庭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我市各区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将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需求信息,以尽快解决就业问题为目标,进行就业推荐直至落实工作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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