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委、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出台了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实施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等配套文件,以缓解大学生就业。
该意见明确,成都将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计划2009年到2010年,重点扶持15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000元岗位补贴。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其创办的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免收人事代理服务费。在资金扶持上,高校毕业生在成都市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人数放宽到20万元,贷款3年内由政府全额贴息。
意见提出,成都市还将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特点建设一批青年(大学生)创业园,为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创新创业搭建平台,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农业创业园农业用地不低于500亩,2009年将在成都市一二圈层实施,2010年在成都每个区(市)县全面展开。为优化创业政策环境,意见明确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并对大学生出资、创办注册资本等实行优惠政策。
意见指出,成都市2009年将招募67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涉农社区)、农村中小学、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服务。加上目前在基层服务的大学生5322名,总数将突破1200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