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原广州地铁老总卢光霖在出席广东省“两会”后表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但一些法规使中小企业压力很大,建议别再搞最低工资标准,更多人有份工作才最重要。
卢光霖曾因“员工家属免费乘地铁是为反恐”和“老板是弱势群体”的言论而备受争议。他的“建议”其实就是“最低工资标准会引发更多人失业”论调的翻版,其结论是,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首先要保就业,所以政府不要再搞什么最低工资标准了,而应该交给市场决定。这个言论明显是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曲解。
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法规不健全,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相对于资本方,劳动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包括工资在内的基本劳动权益时常受到侵犯。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并实施的。目前世界上80%的国家是通过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的形式保障劳动者此项权利的。近年来,美英等发达国家还通过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来提高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由此可见,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中国独有,也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它是在劳资双方权益不对等情况下,政府保护弱势劳动者的一项强制措施。
诚然,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当下,政府应该扶持中小企业,帮助他们走出困境。但政府扶持与帮助企业可以有许多方式,决不能以放弃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为代价。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该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在目前情况下,一些用人单位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得并不理想。假如国家撤销最低工资标准这项带有强制性的保护制度,那么故意压低用工成本、侵害劳动者权益现象势必普遍发生。
事实表明,劳动者从工作中获得的满意度越高,其劳动生产率就越高,企业效益就越好,竞争力也越强。相反,如果劳动者收入低微,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不能满足劳动者及其家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其结果不仅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益和生存发展,而且对社会稳定也构成潜在的威胁。
因此,卢光霖建议政府“别再搞最低工资标准”,听起来似乎有道理,但由于把就业与最低工资标准对立起来,因而这个建议又是一个“拍脑袋”的不负责任的轻率言论。 |